Choyce就這樣考上101年領隊人員執照(英語組)
終於輪到我寫這一篇文章了,大家對外語領隊執照有許多疑問,讓Choyce也來分享自己的不專業考照經驗。怎麼說不專業呢?因為我從頭到尾都沒念書也沒做考古題,完全趕鴨子上架硬著頭皮上場考試。
2011年底跟好友約好一起考領隊執照,洪爸在一旁湊熱鬧:我也來陪考,跟你一起去考試吧!第一天考導遊執照(英語組),第三堂課,夫妻倆吃過飯喝過咖啡慢吞吞來到考場卻發現:超過應考時間一分鐘,考券已經被沒收。
第二天的領隊執照就要認真考了,臨時抱佛腳的夫妻倆抱著課本苦讀一個晚上,隔天認真考完全部四堂課,5/7放榜看到兩夫妻的名字在榜單上,真是有大驚喜的感動。
(這是洪爸的成績單,陪考的人成績比我好)
考試心得分享:
1.) 觀光資源概要有夠難,考台灣考外國包山包海通通考,你根本無從猜題,只有多花時間念書才有辦法取得好成績。
2.) 領隊實務(一)(二)有許多觀光常識(航空公司代號、開票作業、訂房訂床暗碼),經常自助旅行,自己訂房訂機位的人掌握起來不算難!
3.) 外國語考試沒有範圍也無法準備,只能靠實力考文法與應用方式,外語能力不強的朋友要上補習班,協助解題與猜題才有機會考50分以上。
4.) 外語領隊分英、日、法、德、西五種語言,外語導遊領隊還多了韓、泰、阿拉伯三種語言。另外也分別設有華語導遊、華語領隊等,通通都在考選部管轄的考試範圍。
5.) 外語導遊(英、日、法、德、西、韓、泰、阿拉伯)還要通過第二階段的面試,利用自己專攻的語言發表演說,過關才拿到資格。
外語考試中,外語必須超過50分,全四科平均要超過60分才算合格。有任何一科缺考就算不合格。(Choyce的外語導遊考照因為一分鐘而失格了)
Choyce捨棄自己慣用的日語,硬著頭皮考英語組,幸好英語成績也過了合格門檻,平安取得外語領隊資格。
為什麼Choyce不考日語領隊或者日語導遊,反而轉考英語領隊與英語導遊呢?!先來看看一些統計數據。
一、Q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考試之主辦機關為何?
A:自92年7月1日起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考試已納入考試院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」範疇,考選部為本項考試之主辦機關。
二、Q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是否具備公務人員資格?
A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考試其性質非屬一般公職考試,考試及格人員不具備公務人員資格。
三、Q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考試何時辦理?應試資格、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為何?
A:由考選部於前1年訂定並公布次1年考試計畫,其應試資格、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,請併同至該部網站查詢]網址:http://www.moex.gov.tw/→中文→年度考試計畫)(同網站→考試法規→專技人員考試法規→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規則」或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領隊人員考試規則」)。
四、Q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考試及格人員,其及格成績是否有效期之規定?
A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無效期之規定。
Q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交通部觀光局開班?訓練方式、時數為何?
訓練時數:1、導遊人員:98節課(每節課50分鐘)。
2、領隊人員:56節課(每節課50分鐘)。
Q: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之收費規定?費用為多少?
A:有關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職前訓練之訓練費用、結業證書等收費,交通部觀光局係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9條、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7條第5項、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5條第5項及規費法等相關規定辦理,本(101)年相關收費如下:
(一)導遊人員職前訓練費用新台幣5千元(複訓費用新台幣2,500元)、結業證書規費新台幣500元。
(二)領隊人員職前訓練費用新台幣4千元(複訓費用新台幣2千元)、結業證書規費新台幣500元。
上課地點: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台南、高雄
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Focus/2007Cti-Focus-Content/0,4518,9701300071+97013007+0+075731+0,00.html
近年來,網路部落格興起許多「旅遊玩家」、「旅遊達人」,圖文並茂,吸引許多網友瀏覽。但有些達人藉此包裝旅遊行程,收取「服務費」,形同招攬生意即會觸法!交通部觀光局指出,旅遊公會已開始進行「網路監看」,專抓不法網站或違規「旅遊達人」,並定期公告黑名單。
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長張錫聰表示,近來有詐騙集團假冒合法旅行社名義,在網路販售旅遊行程,觀光局因此注意到網路上其他問題。觀光局發現,有很多所謂旅遊達人、玩家、工作室,在網路開設部落格,實際上是藉此包裝行程,招攬生意。
違規經營旅行業務罰卅萬
張錫聰指出,根據《旅行業管理規則》,合法旅行社用網路招攬生意時,要留下旅行社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註冊編號及代表人姓名等資訊。但很多自稱旅遊達人者的部落格不但辦起招團、收團費及訂旅館或機票等旅遊業務,並向團員收取「服務費」,卻都欠缺此方面資料,屬違法行為。
但有些旅遊達人在部落格上的經驗談確實獲得很多網友迴響,進而要求「達人帶隊」一起去玩,也違法嗎?張錫聰表示,如果這位達人自願帶隊前往,完全不收任何額外費用,就沒問題。如果收了旅費之外的費用,形同經營旅行業務卻沒有相關執照,就是違規。依《發展觀光條例》,無旅行業執照卻經營旅行業務,可罰卅萬元。
勸導不聽列部落格黑名單
張錫聰也說,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已組成「網路監看小組」,蒐集可疑網站的資訊,先勸導;若勸導不聽,便移送觀光局認定。本月起,品保協會、旅行公會、觀光局也達成共識,會在三方網站上,定期公告「非旅行社經營旅行業務」的部落格黑名單。
行政院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提醒,旅遊達人雖出國旅遊經驗豐富、路線與景點規劃很好,但這種個人招攬方式風險大,若私吞民眾的錢,就要不回來。若所謂的旅遊達人借用合法公司執照,或以籌備處名義販售旅遊商品,更屬「無照營業」的非法行為。
查察2012年榜單與外語導遊複試資訊請看:http://wwwc.moex.gov.tw/main/Exam/wfrmExamList.aspx?menu_id=157
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 15 條:(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05 日)
領隊人員執業證分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及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。
領取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者,得執行引導國人出國及赴香港、澳門、大陸
旅行團體旅遊業務。
領取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者,得執行引導國人赴香港、澳門、大陸旅行團
體旅遊業務,不得執行引導國人出國旅行團體旅遊業務。
所以,單考取某外語(例:日語)領隊人員執業證,是可以帶團到任何的外國執行團體旅遊業務的,而不是妳所說的『考來真心酸』喔。
但是在來台旅遊的部分就是比較嚴格沒錯。
這些也都是國家考試的內容,或許妳沒有讀到這麼細節的部分,才會這樣寫吧。 🙂
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 6 條:(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3 月 05 日)
導遊人員執業證分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及華語導遊人員執業證。
領取導遊人員執業證者,『應依其執業證登載語言別』,執行接待或引導使用
相同語言之來本國觀光旅客旅遊業務。領取外語導遊人員執業證者,並得
執行接待或引導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地區觀光旅客旅遊業務。
領取華語導遊人員執業證者,得執行接待或引導大陸、香港、澳門地區觀
光旅客或使用華語之國外觀光旅客旅遊業務。
版主回覆:(05/29/2012 07:15:03 AM)
哇!!感謝領隊前輩給予正確資訊,果然大家以訛傳訛有很多紛亂的資訊呢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