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車五歲女童全裸事件,你怎麼看?!(收錄網友建議

9/10新增: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提到不可公然裸露

第8條提到”未滿十四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,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;無人管教時,得送交少年或兒童福利機構收容。心神喪失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,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;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,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。”

第10條提到“未滿十八歲人,心神喪失人或精神耗弱人,[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疏於 管教或監護],致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,除依前兩條規定處理外,按其違反 本法之行為[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]。”

兒童權利公約第19-1提到台灣執法機構有權有責“保護兒童在受父母、法定監護人或其他任何負責照管兒童的人的照料時,不致受到[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、傷害或凌辱,忽視或照料不周],虐待或剝削”

第13-1(b) 對孩子的主張及意願提出了例外:”此項權利的行使可受某些限制約束,但這些限制僅限於 [法律所規定] 並為以下目的所必需:(a) 尊重他人的 [權利] 和名譽;或(b) 保護國家安全或 [公共秩序] 或 [公共衛生] 或 [道德] 。”

公約中另有多條條文規定代理人及締約國須如何保護孩子身體隱私(包含有關性的、身體的、散布等等)

(註:台灣於2014年明定兒童權利公約具台灣法律效力)

條文出處:
1. 社會秩序維護法 http://glrs.moi.gov.tw/LawContentDetails.aspx?id=FL004501
2. 兒童權利公約 http://www.soco.org.hk/children/q2_content_3.htm

9/7新增:當你無法阻止孩子做自己並盡情裸露,也無法阻止他人做自己也對此事評論,應該在家裡發生的全裸主張卻易地到人來人往的台北車站,就等於開啟了接受公評的大門。共學團體反彈著說媽媽已經盡力跟孩子溝通,媽媽只是讓孩子做自己,卻沒發現做自己的場合也需要慎選。

Choyce的文章重點不是批判母親無作為,而是:當你五歲小孩說要對自己主張負責,你確定五歲真的可以負責嗎?我問11歲的子喬與九歲子鈞:你五歲在台北車站裸奔的影片與照片被公開張貼,你會接受那時候五歲自己的無知並同意媽媽無作為嗎!?孩子們都搖頭反對。

不批判個人而是討論事件本身,你我都是受教育也都是為人父母,你的建議也許影響不了當事者媽媽,但能提供給下一個可能在公開場合全裸的孩子參考。這個家庭已經被攤在陽光下備受檢視,希望下一個主張讓孩子做自己的家庭也能做好心理建設。

9/6原文:前幾天在台北車站發生了一件小爭執,卻意外引燃了教養論戰,身為父母的你遇到孩子僵持著要公開裸體,你會怎麼做!?

身為父母我們都認為『自己知道怎麼做對孩子最好』,但父母永遠不確定『孩子懂不懂這樣對自己最好』,就如同我們成長期間在人生路途上的跌跌撞撞,即使到了四十歲,我都不能確定自己所作所為,是不是真人生路正解?

但這不是學鋼琴跳芭雷的才藝選項,而是女童的身體暴露在可被大眾指責的場所(台北車站),想要一般人視而不見又是另一議題。

女童的母親堅持:我要尊重孩子對身體的自主權。即使他才五歲,都應該對自己下決定負責。

就像許多逃家青少女也堅持著:我決定了不會後悔。我的人生我自己負責。

我們永遠無法評斷逃家少女是否能對自己的人生負責,但五歲女童在公開場合全裸,你很難不受社會大眾公開評論。即使你再怎麼不在乎,都無法阻止好事者偷拍影片並上網流傳。

當孩子長大了,他真的能為自己五歲時的主張負責嗎?!

至少我經常反省思考:以前如果不隨便任性辭職怎樣該有多好?如果我能堅持學鋼琴該有多好?如果時間能倒流好好念書該有多好。

有位女攝影師靠著拍攝女兒裸體出名,也從此失去女兒:伊娃·愛洛尼斯科。她11歲裸體登上義大利版《花花公子》的封面。成為最年輕的《花花公子》模特兒。女攝影師伊蓮娜·尤涅斯科(Irina Ionesco)被親生女兒上法院控訴。20年後女兒贏了,女攝影師也被法院全面收回所有裸體照。但女兒的一生也無法再重來過。(真人真事改編成電影:My little princess 我的小公主

Choyce在子喬子鈞剛出生就開始記錄孩子們的日常,曾經被陌生人留言要求看孩子裸照而驚覺:這世界不是公主與王子長久快樂生活的迪士尼世界,而是充滿許多未知與無奈的真實世界。

(雜感) 孩子拍照或拍攝影片時露點也無所謂?孩子裸泳時拍照?

當孩子在公開場合全裸時,已經超越居家管教的界限,而是攤在陽光下被受公評的案件。警察機構與社福團體關切,記者報導,眾人議論等,都已經不是父母親可控制與掌握的範疇,當你願意讓孩子伸張身體自主權的同時,也讓孩子的隱私與家庭教育攤在陽光下被評論。

拍攝影片與照片報警甚至上網流傳的民眾固然可惡,但前往勸阻的民眾不無道理,若是讓五歲小孩在公開場合備受圍剿與偷拍,為人父母的還能說:尊重孩子的身體自主權(但罔顧孩子的隱私權與公眾評議)?

孩子不是傻,但可能需要一些引導,若是家長可以搞清楚孩子成長的進程,相信更能掌握與孩子討論身體自主與隱私的技巧,Choyce總是戮力推薦各種教養書籍,迄今也發行五本創作,深深覺得書本可以是教養的啟發與媒介,讓親子關係更融洽也更快抓到重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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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歲豬狗不理,四歲是外星人,五歲可就是半獸人,在教養路上孩子總是不斷的拋出各種挑戰,讓家長們一路膽戰心驚接招拆招,但有些教養關卡直說太硬,若是與孩子們一起閱讀繪本,會讓親子溝通更順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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